本文介绍了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指出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行为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包括禁止、阻止或妨碍解救工作、向拐卖、绑架者通风报信等。涉嫌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时,因利用职务而阻止或妨碍解救行为。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2、利用职务便利,通风报信给拐卖、绑架者或收买者,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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