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了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就无效,但也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应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民法典中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约定归还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合同的有效性包括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同形式的合法性。此外,应注意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等事项。当然,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当事人还应咨询专业律师并明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然而,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然有效,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若没有此约定,则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无效。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并了解违约责任、利息计算方式和还款期限等事项。为确保权益,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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