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____________楼盘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主要事项
全程代理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坐落位置:_________;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进行销售;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销售合同均价不超过______元/㎡,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底价以内销售,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专人配合销售,负责签定《认购协议书》及《北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备案、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4、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5、提供装修好的售楼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并保证三通(水、电、网络)。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自行发布的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及售楼部日用耗品(如水电费、电话费、饮用水、文具用品、交通费等费用)。
6、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及私章;
7、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8、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9、负责与贷款银行做好沟通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
10、其他: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提供销售保证金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广告内容,乙方只承担自行发布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3、负责联系督促业主购买商品房相关合同及协议,并督促业主按时提供按揭材料,并协助办理按揭等有关手续。
4、售楼处业务人员薪资、福利待遇。
5、本合同签署后,在入场展开实际运作,销售准备期天。
6、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8、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10、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11、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3、其它
第六条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本代理合同底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的________%结算给乙方,超过本代理合同底价的溢价部份,甲乙双方按照6:4的比例分配。
第七条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按揭及公积金贷款: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计算佣金;乙方向甲方请款售房合同成交总额________%及溢价佣金用于支付分销商及开支,其余部分待银行按揭放款到账后一次性结清。
2、一次性付款: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及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计算佣金。
3、当甲方收到按揭款或一次性客户全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每月______日,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代理佣金发票。
第八条佣金发票
1、乙方的佣金中需开______%的佣金发票给甲方。(溢价部分税费的计算方式按所协商方式来定)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及相关费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若未达到销售目标,按未完成的销售比例扣减销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二条销售任务约定及保证金
1、销售任务总量为套,乙方完成总任务量的______%时即为任务完成。
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______元到甲方账户作为本项目代理销售的保证金。
第十三条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重新再售该房屋。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双方无责任,客户退房的,扣除的定金及房款,双方各占_____%。
第十四条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并在结束合同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甲方取得《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15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90天。
第十七条乙方销售团队进驻,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按照第四条第5款提供售楼部给乙方开展销售前期的准备工作。超过约定期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交纳的全额保证金。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若未达到销售目标,甲方按未完成销售的比例扣减销售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乙方提前完成目标,甲方在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北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