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案防责任制有关要求,有效防止商业贿赂发生,维护我行社会声誉,承诺支行全体人员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反商业贿赂“一承诺三公约”,严格自律、互相监督,珍惜职业生涯。
2、不无故拖延办理客户提交的正常业务申请。
3、不以各种名义收取客户及中介机构的礼品、红包、有价证券等。不接受可能影响业务的宴请或高消费。
4、不向客户借款,亦不准介绍客户之间任何用途的借款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以任何形式投资与我行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以收取不正当收入。
6、不得以购物折扣、干股以及赌博等变相形式收受贿赂。
7、不为客户融资提供或介绍中介担保,及违规介绍审计、评估、保险等中介机构。
8、不与客户串通,弄虚作假,骗取银行信用。
9、不在不良资产处置、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装修招投标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以收取好处。
10、不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非法集资。
11、不泄露我行内部业务审议情况及其他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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