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幼儿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幼儿溺水死亡,令人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幼儿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幼儿园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或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切实做到“四不准”,即:
①不准到河边玩水。
②在家或上学、放学途中不准去情况不明、又无家长在场的水域游泳或玩耍。
③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④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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