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后修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即有效;
3、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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