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个需要接受相关的处理要回车子,因为现在社会上各部门都在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如果不去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解决问题,在有关部门留下相关记录后,以后的个人信用记录或者信誉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在接受处理后,感觉到处罚过重,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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