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坊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继续在工商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2、前往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3、前往当地经贸部门(管理酒类产品批发零售的部门)申请《酒类经营许可证》;
4、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证明,需要提交以下五种材料: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5、需提交能证明酒坊的证明材料: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办理酒坊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无论开什么店面,都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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