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设立经营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由章程进行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经营期限等事项。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
二、一般出资时间是多久?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三、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1、名称:写公司名称;
2、住所:明确公司所在地市的位置;
3、经营范围;
4、公司注册资本;
5、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9、营业期限;
10、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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