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期到期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时间为
一、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认为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就农村土地承包而言,对于承包期限,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除此之外,耕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一般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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