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确认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仍然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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