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 共同还款人 、担保人)的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 还款承诺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 商品房购房合同 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等。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3、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 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 夫妻双方签字 ,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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