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此的流程是什么?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综上所述,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填写在表一“即征即退项目”栏次中和主表“即征即退项目”列中。未发生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无需填写相关内容。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需要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中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误征退税。申请企业需提供误征税款退税所属期纳税申报资料和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提交《退税(抵税)申请审批表》及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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