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断绝亲子关系。
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任何一方或双方断绝关系。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与父母签订断绝关系的协议是否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这种断绝关系的协议本身便是无效的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一种血缘关系,是不能通过协议解除的。即使协议断绝关系也是法律不予承认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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