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交规扣9分的情形有哪些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扣9分的情形如下:
(1)超载行为,7座或者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超载率超过50%但是没有达到100%;
(2)超速行为,对于校车、中型以上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
(3)违法停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中违法停车;
(4)无牌驾车,行驶到的机动车没有悬挂加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车牌;
(5)准驾不符,司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6)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开校车上路;
(7)连续驾驶行为,对于中型以上的载客汽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持续驾驶的时间超过4小时,并且没有停车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二、扣6分的情形有哪些
扣6分的情形如下:
1、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2、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4、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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