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后,对以后找工作其实没有什么影响。被一个公司开除,并不会留在档案里面,只有自己去面试的时候不说,没有任何人会知道。但是有时候的开除,也是要看个人原因。若是自己的行为上有过失,不得不让公司开除,那么这样的人肯定是人品出现问题,去哪里上班都是会因为自己的人品而受到影响。一、被开除的员工,不一定是自己的错
被开除的员工,不一定是自己的错。有时候一个公司,如果觉得员工太多,需要付出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的时候,这个时候,就会想着如何辞退部分的员工。但这些员工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感觉很不公平,但是有不得不去接受。
二、被开除的后果,不会备案
被开除的后果,不会备案。被开除,并不是犯罪,不会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所以,对于这样的后果,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开除被其它公司知道。但是被开除的的原因,自己是需要清楚。如果是属于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开除,就一定要调整好工作态度。
三、不要因为被开除,而影响自己再次就业
不要因为被开除,而影响自己再次就业。无论是什么原因所导致自己开除的,都不要过分的去计较。开除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若是自己计较,那么找什么工作自己都是不会满意。唯独能够做的,就是正视开除的后果。
如果一家公司恶意的辞退,作为员工是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是在提出赔偿之前,一定要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劳动者发生很大的错误下,是不能辞退任何一位劳动者。本身作为员工的,全心全意付出自己的劳力,反而被辞退,这样的后果明显的不公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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