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时一般无法直接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建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且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可以用于偿还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起诉至人民法院;
2、获得胜诉判决书;
3、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时,凭生效的判决书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应该如何向法院起诉追讨欠债
向法院起诉追讨欠债的程序如下:
1、撰写起诉状,准备借条等证明借贷关系的相关证据;
2、准备上述材料后到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依法受理。受理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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