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社保局电话: 020-12333。
社保局的工作职责是:
1、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政策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4、建立培训制度并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些业生就业政策;
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6、组织拟订保险基金政策;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7、负责就业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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