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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否能够被分割?

2020-03-1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考虑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转让、出租需符合条件,否则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可以考虑在离婚时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一、宅基地变动有哪些限制?

(一)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二)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宅基地只能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结语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可以考虑在离婚时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因此,如果需要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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