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约行为是指违反合同的义务性规定而作出的积极行为或消极不作为。违约行为主要指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具体指拒绝履行、迟延履行、质量瑕疵等。此外,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时,也属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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