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吗??是的。对有新增加建筑物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由于新增加的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的范围,所以对有拍卖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不得优先受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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