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可以不经儿媳同意,判老人住儿子家。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作为老人的儿子,在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个义务跟儿媳没有关系,在判决时,需要经过儿媳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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