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
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人的义务首先就是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共有财产进行管理和维护,这是物业服务人最重要的合同义务之一,也是保障业主正常生活、改善业主生活品质的重要基础。
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是业主正常生活的重要方面。物业服务人应当负有维护小区内共同生活秩序的义务。该项义务主要涉及对人的管理。
此项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损害的发生。
二是如果出现可能危害或者已经危害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制止相关行为,并且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物业管理的责任是什么
物业管理的责任具体如下: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检查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道、设施的维护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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