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沭阳县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18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沭阳县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18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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