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婚档案还在各区县婚姻登记处的,当事人只需持个人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和三张二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照,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证补办即可。对于结婚时间较长(超过十年的),补办结婚证需要补办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馆,调出两人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打印出来,和户口本、身份证、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照,一起提交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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