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写借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借条。这主要针对的是双方关系不错的情况,如果借款尚未交付对方的,可以要求先写借条再交付。其次就算对方拒绝补写借条,出借人可以通过直接主张、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者提起仲裁的方式,请求对方还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有一个合同纠纷,我借钱给我的朋友,没有写欠条
法律分析:朋友欠钱没有写欠条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收集出借时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我借钱给朋友,不还我,没有借据,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当事人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转账记录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则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你好,朋友借钱不还,当时没有写借据。现在不接电话了。
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借款人可以依法依法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以欠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起诉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你好,我的朋友想问我借钱,我怎么写这张借据才有法律效力
写的借条要在法律上生效则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等。借条的签订一定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你好,我的朋友以我的名义向他的朋友借钱,让我写借据签字。如果他以后不还,我可以起诉吗?
朋友借钱不还的,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相关司法人员会予以记录。写好起诉状后,携带好借条等证据和起诉状到人民法院交诉讼费并立案。然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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