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安排工作。志愿兵役制第二期(3年)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4年)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4年)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服现役满10年的;
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的;
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