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出轨要什么证据有效
法院认可外遇出轨的证据都是直接反映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包括照片、录音、录像、通话记录、qq聊天记录,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以及、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但是要注意,取证时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履行相关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二、哪些证据合法有效可以被收集?
想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首先要先了解怎么样的证据在诉讼的过程中可以被采纳,什么样的证据才是能有有效证明对方有过错的,避免胡乱收集证据,做了无用功。在不用的离婚案件诉讼中,所需要的证据也有所不同,本文以婚外情或者出轨案件所需要的证据为例。
(一)证人证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夫妻双方的证词虽然是最直接的证据,但还是有所偏颇,只能采用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来还原事实的真相。由于是夫妻关系的案件,最直接最方便的证人就是邻居了,想要采取证据可以与邻居沟通。
(二)物证:当发现对方出轨时,不要冲动行事,先观察对方有哪些不良的行为拍照作为证据,例如,与他人的聊天记录、电话短信、转账说明、酒店的开房记录以及一些牵手暧昧亲密的照片等等,都可作为证据,但不得无中生有。
(三)若是对方事先有过出轨前科的,对方若有签下保证书、悔过书或者是忠诚协议等类似的文件时,保存好相关的文件,也可作为证据。
(四)若是对方的单位对个人作风的要求严格的,且对方屡教不改的,对方的单位可能会有关于对方作风问题的相关资料甚至是批评处罚通知等的,也可收集作为证据材料。
三、非法证据如何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到开庭审判前的一段时间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辩护律师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如果是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头的形式直接向法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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