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程序:1、拟定调查计划;2、物质方面准备;3、调查底图的选择;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5、发放通知;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7、实地调查;8、资料整理。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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