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要做亲子鉴定。只有离婚时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才需要做亲子鉴定,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亲子关系证明如何开
开具亲子关系证明的步骤主要是:
1、准备好申请人以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材料;
2、然后到本人户口的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地进行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
亲子关系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父子或母子关系,其相关证明要到户籍公安机关办理。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相关记录,可到村委或居委开证明,如果还是证明不了,只能做亲子鉴定。
二、离婚孩子不是亲生的,要赔偿多少
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双方协商,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赔偿多少。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违反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隐瞒非亲子关系事实,另一方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不让见孩子的证据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而未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就具有探视权,如果遇到对方阻止自己行使探望权时该如何保留证据呢?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对相关的能够证明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予以保留。
其次,还可以通过找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对方阻止自己看望孩子。
具体在起诉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所以,就探望权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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