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助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可以享受大病救助的疾病有什么
1、当事人患的恶性肿瘤;
2、当事人患的尿毒症导致的肾衰竭;
3、当事人患的重症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当事人脑中风;
5、当事人急性心肌梗塞;
6、当事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生大病可以申请的救助有哪些
1、申请特殊门诊,去指定医院看门诊或特定药店购买抗癌药等,可以享受住院待遇,可以直接报销,极大减轻负担,比如看门诊报销70%-90%以上;
2、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政府出资,个人在医保统筹基金、大病保险报销以后,还有费用没有报销,家庭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治疗费用由政府来报销;
3、申请低保。如果因为大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急转直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每个月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比如长沙市每个月发放750元;武汉市每个月发放870元;
4、参加惠民保保险。惠民保,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提供指导,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医疗险,不限年龄,不限过往病史,只要持有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就可以参保;
5、参加税优健康险。税优健康险,可以保证续保到65岁,无免赔额,可以带病投保,医保范围内用药报销100%,医保范围外报销80%,包括一些血管支架、抗癌特药都可以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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