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期间退还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贴,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比较信息,确定重复缴费期限。重复期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月数。(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附件6)。重复支付退款金额的计算方法:年度重复支付退款金额=(年度个人支付本金 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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