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请求居委会、街道办的部门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达到破裂标准,或者存在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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