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每月不超过37165元,个人缴存比例为5-12%不等,单位缴存比例为7-20%不等。
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指,每月缴存金额不能超过37165元。根据规定,广州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各自承担。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为5%-12%不等,单位缴存比例为7%-20%不等。具体缴存比例可根据所在企业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需要注意的是,缴存比例的具体数值会随着当地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可能会有所调整。申请人在进行公积金缴存时,需仔细确认当地政策规定,避免因为错误或不足的缴存而影响到自身的相关权益。
单位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公积金?依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其他劳动协议应载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如果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中规定了缴纳公积金,那么单位就有权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公积金。
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每月不超过37165元,个人和单位各自承担不同比例的缴存比例。具体的缴存比例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在进行公积金缴存时需详细了解当地政策规定,以免影响到自身的相关权益。同时,个人和单位也要及时缴存公积金,确保相关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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