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确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疾病或抚养条件不足、无法生活等情形时可随父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要求随其生活,但有特殊情况时可优先考虑一方。父母条件相同,但孙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应考虑其意见。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在保护子女利益前提下可准许。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