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品房楼上漏水楼下住户可找物业协调开发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到建设局属下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属于楼上住户个人原因的,可以要求楼上住户及时修缮并且进行损失赔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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