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伤亡事故包括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及导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
伤亡事故是职工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负伤或者死亡的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分为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两类。因工伤亡事故指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故事,或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和企业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根据伤害程度不同,伤亡事故的种类有,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
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其他洞梁渗伤害等。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调_、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