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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有哪三种情形?

2024-03-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合同变更的情形具体包括: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一、哪些情况下可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二、购房合同刚签了能不能改

购房合同签订后是否还能更改,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原则的。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网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五)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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