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员工本人原因没有交接,如果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话,是可以扣工资抵扣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此,员工离职时工作交接没完成,公司不可以不支付工资。公司不能因为怀疑郎某侵占公司财务,并因为郎某不交接工作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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