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并且只能领取一次。按照我国的标准看,失业补助金一年只能领取一次,最长可领取六个月。但是失业保险金则是没有领取限制的,只要没有领取完则可以申请再次领取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即可领取。
失业补助金一年只能领取一次,最长可领取六个月。若第二年再失业,但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则可再领取一次,也是最长可领取六个月。失业补助金通常两种情况下可以申领,一种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后,仍然没有找到工作,因为疫情影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另一种情况是个人新参加工作,失业保险未缴满一年或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法规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公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社保局官网信息为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依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一般可以领取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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