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移动工作人员忽悠消费者办理业务的方法具体如下:
1、向移动总公司投诉
可以在手机中拨打10086在接通之后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转接人工客服,然后向公司的人工客服投诉移动工作人员忽悠消费者办理业务的情况,投诉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是会核实情况并进行处理。
2、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也可以加当地区号再加12315进行拨打,投诉到消费者协会中心,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也是会尽快的核实情况并处理的。
3、向工信部投诉
工信部是管理整个通信业的,所以也是可以拨打12300向工信部投诉移动工作人员忽悠消费者办理业务的情况,投诉之后如果核实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也是会对相关的移动网点做出处罚的。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损害则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而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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