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兵是没有任何工资的。一般各地区都会规定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和食宿标准。普遍情况来讲民兵是地方上的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当参加活动的时适当发一些误工费等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八条 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
(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第六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致残的,学生因参加军事训练牺牲、致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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