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一、独生子女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人均耕地较少地区的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在上述标准内从严控制;山区、半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执行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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