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要写的内容是:首先写明遗嘱,首部写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正文部分阐述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处理意见和遗嘱份数以及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最后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一、代书遗嘱如何写法律才有效
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嘱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个家庭的利益,所以代写遗嘱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总结起来,代书遗嘱的程序是,应先找两名以上经立遗嘱人认可的,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由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由其中一名见证人如实记录,书写完毕经立遗嘱人确认准确无误后,由代书人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最后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
当然,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权威性,也可以对代书遗嘱进行公证。
二、怎么写遗书的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房产继承书怎么写
书写房屋遗嘱继承时,第一部分应该要写明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正文要写明立遗嘱的理由、立遗嘱人所立全部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遗嘱的份数、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最后还要写清楚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标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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