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即使是直系亲属,在案件没有判决生效前,也不能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人。在案件审查期间,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与通信,其他的辩护人,经同意的,也可以会见和通信。
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对于这些犯人的管理依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至于朋友有事需要会见的,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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