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的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延长半个月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逮捕令下来了多久判刑
逮捕令下来五个月内会判刑。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审核一般审核时间是多久?
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拓展延伸
审查起诉期限是多少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结语
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有明确的处理时限。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