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户口迁入拆迁地多长时间就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一般会有根据人口给予的安置(如人均多少平方的安置房面积),这种情况下,必须具有村民资格的才能享受到拆迁安置待遇,户口虽是确定村民资格的最重要条件,位并不是惟一条件,还要根据户口迁入的原因等诸多因素综合确定,这些因素中,一般也没有户口迁入时间长短这一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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