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免税规定
2、需要在主管税务局做免税备案
不管是免税企业还是不免税,都应该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开具所有的销售发票。但对免税货物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不能追回已开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拓展资料: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分为税收完税证,它包括通用完税证、定额完税证和印花税票等和税收缴款书。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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