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引领未成年学生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参与宗教各项活动的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切实做好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参与宗教活动的工作,田心中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1. 明确学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含义和只能。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场所,我校没有开设宗教课程,或向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信徒;宗教活动场所是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服务对象是信教群众,不得向未成年学生传播宗教文化,教授宗教教义。
二. 开设一堂专题课。
10月5号,我校安排了一堂关于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宗教活动场所,远离封建迷信,不参与宗教活动的专题课,学校下达了相关通知和发放了其他宣传资料,各班级在开展有关教育引导课程时,全程录音,录像,并将所有资料汇编成册上报市教育局。
三.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国旗下讲话和班会的机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相信科学,远离迷信,不参与宗教活动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明确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法律要求。并且通过班级家长群,向各位学生家长呼吁:不要让孩子参加各个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举办的针对学生的培训班,不要带孩子出入宗教活动场所。
田心中学
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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