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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2020-09-2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华通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保证绩效管理突出重点、简明直接,提高激励效率和效果,同时也为了构建和完善年度和月度绩效考核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员工的日常工作、安全、质量、消耗、纪律等方面的行为和结果。

第三条 奖惩原则:

一、目标导向、绩效至上原则

单项奖罚设立和实施应有利于促进、确保公司目标实现,宣扬、鼓励绩效至上企业文化; 二、以利润为中心,效益增减同步原则

单项奖罚以提高公司赢利能力为衡量基准,重点是改善质量,技术创新,消除浪费,减少损失,提高效率,确保安全;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单项奖罚项目实施坚持走流程,用事实数据说话,做到奖罚有据,证据可查,结果公开,过程公平,处理公正,符合法定要求;

四、直接简明,一事一议、奖罚分明原则

所有单项奖罚项目必须直接简明,一事一议、奖罚分明,执行到人; 五、鼓励团队精神原则

所有单项奖罚项目设立和实施,应有利于培养团队精神,打造高绩效团队; 六、动态激励,及时反馈,提高激励有效性原则

所有单项奖罚项目一经发生、事实确凿,应立即展开有关奖罚工作,奖罚时限控制在1个月内,每月兑现。

七、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进步原则

所有单项奖罚项目应能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作用,应通过单项奖罚项目实施,举一反三,分析问题,找准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问题再发生,让员工受到教育和鼓舞。

第四条 奖惩项目设置

所有的单项奖罚可以同时执行行政、经济和绩效三类奖惩,也可以单独执行其中的一项。

其中:

一、行政奖惩:

行政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奖罚: 经济奖励:奖金。 经济处罚:罚款。 三、绩效奖惩:

绩效加分:在年度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年度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四、累计奖惩: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记功,2次记功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次性奖励(?)万元。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记过,2次记过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六、专项奖励: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中表现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奖、科技成果奖、质量奖罚、安全奖罚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第二章 奖励项目和适用范围

第五条 通报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给予50-200元的现金奖励,并给予年度绩效考核给予每次1-2分的加分: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交办特殊任务者; 2、、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任劳任怨、恪尽职守、为员工楷模者; 3、、工作勤勉,恪尽职守,为员工尊敬者;

4、发现职责外一般性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5、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6、敢于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的; 7、月生产效率明显高于同类工作之平均水平者;

8、有显著善行佳话(拾金不昧、尊老爱幼等),足为公司荣誉者; 9、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六条 记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奖励,视具体情况给予200元--5000元奖金激励,同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额外给予2-4分的加分。

1、制止损坏或偷盗公司财务行为的(保安奖金减半);

2、在开发、生产、质量、管理等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10万元之间的;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公司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设施事故等潜在损失超过3000元者;

5、发现非本职工作的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者; 6、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7、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8、检举揭发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超过3000元的;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10、荣获市级“劳动模范”称号或市级人大代表者; 11、全年累计获“通报表彰”三次者; 12、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第七条 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金激励并晋升一级工资:

1、在开发、生产、质量、管理等领域中做出明显成绩,取得直接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公司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设施事故等潜在损失超过30000元者;

4、荣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5、检举揭发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超过30000元的;

6、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第八条 科技成果奖

为了鼓励研发和科技提升,公司对技术和研发方面作出成就的个人或团队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序号 1 2 3 4 奖项 发明 国家专利 新产品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 独家主编 5 主参编国家标准 联合主编 参编 独家主编 6 主参编省部级标准 联合主编 参编 获得并完成国家或政府资助项目 优秀论文(浙江省科协以上机构评定) 国家级 省级 省级以上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实用新型 省部级新产品 发明奖 级别 对责任人的奖励 每个奖励 万元 每个奖励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每个奖励不低于 万元 7 8 说明:以上奖项同一项目或产品获国家级、省部级,可以重复计算。 第九条 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奖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关心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特设立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奖,奖励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奖励额度为 元/次。如果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效益的,按照新增效益或节约额的 %奖励提出该项合理化建议的员工个人。

第十条 伯乐奖

为了鼓励员工内部推荐、引进公司经营发展急需的人才,公司特设立伯乐奖,奖励那些为公司成功推荐引进人才的非人力资源部员工。获得伯乐奖的前提是推荐引进的人才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具体奖励标准和额度如下:

推荐引进人才的类别 录用为总监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录用为部门经理及高级技术人员 录用为主管及中级技术人员 其它职级的急需人才 经济奖励 5000元/次 2000元/人 1000元/人 500元/人 第十一条 质量奖罚

质量奖罚按照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消耗奖罚

生产过程中的消耗奖罚按照公司消耗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安全奖罚

安全奖罚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者奖

获得年度优秀员工(班组长以下的员工)、优秀管理者(车间主任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员工,公司给予 元的现金或实物奖励,并给予通报表扬一次。

第三章 惩罚措施和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 着装仪表违规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上班时间未佩带胸徽、工牌 在厂区内未按规定穿着制服、或穿拖鞋上班者 衣冠不整、仪表不雅、不讲礼貌、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者 /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着装仪表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第十六条 办公环境违规

类别 行为 奖惩措施 行政处罚 在公司禁烟区域吸烟 上班时间身带酒气 晚上下班后未关闭电脑(包括显示器)、工作场所照明 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 下班后,办公桌面、桌下不整洁 在厂区内乱扔果皮纸屑、脏物或随地吐痰者,破坏公共卫生者 重要文件未及时收藏,随意摆放 办公不遵守物品、人员的放行规定,强行环境 通过门卫并劝阻无效的 私用公司资源且情节轻微者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眷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在公司及宿舍区域乱写、乱画或随意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有碍厂容且情节轻微者 私改电脑名称、私设密码致使他人无法工作或私自更换电脑配件者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及宿舍者 / /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1分/次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 /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记过 罚50元/次 扣1分/次 记大过 罚100元/次 扣2分/次 第十七条 考勤违规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上下班未打卡/未签到 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代打卡/签到 15分钟以下 15分钟(含)以上,1小时内 1小时(含)以上 迟到早退 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 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7次 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 旷工1天 1个月累计旷工2天(含)以内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扣2分/次 / / 扣20元/次 扣50元/次 扣0.5分/次 扣0.5分/次 扣1分/次 / / 通报批评 扣半天日工资 通报批评 记小过 / / 考勤 记大过 / / 记小过 扣2倍日工资 扣5分/天 记大过 扣3倍日工资 扣10分/天 旷工 1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解除劳动上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含)合同 以上者 清算 / 未经主管领导许可,擅自休假 通报批评 扣当日全额工资 扣3分/天 请假时间:病假早7:30前请假;事假提前1天;年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提前1周。否则以旷工计。 第十八条 通讯违规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手机在规定开机的时间内关机 无故不接听电话,引起其他人的投诉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1分/次 信息沟通 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 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信息 擅自设置或修改计算机用户名和密码,给同事工作造成障碍的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第十九条 来客接待违规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未在指定接待区域接待工作来访 接待 上班时间接待私人来访影响工作的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第二十条 违反就餐纪律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在餐厅用餐时不排队,大声喧哗 在餐厅用餐后未将残物倒入垃圾桶 就餐 擅自将饭菜带入工作场所食用者 未经许可私带外人在员工餐厅就餐 /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扣2分/次 / /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1分/次 第二十一条 违反车辆使用规定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员工车辆未停放在指定车位 车辆违章致使公司违规违章率超标 /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200-500元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4分/次 车辆使用 /次 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车辆外借他人 记过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第二十二条 违反宿舍使用管理规定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宿舍房间或铺位者 深夜大声喧哗扰乱别人休息者 宿舍内私接电源或非法使用电器者 破坏宿舍公共财产 宿舍使用 未经许可留宿外来人员 在宿舍中酗酒、斗殴等 在宿舍或厂区内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的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 /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记过 解除劳动合同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照价赔偿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罚500元/次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第二十三条 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非上下班时间内进出厂区不按规定登记或弄虚作假者 工作秩序 不遵守工作秩序、影响工作者 不服从正常工作指派或对上司无理者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扣2分/次 第二十四条 违反培训和会议管理纪律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普通员工 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管理 骨干员工、副经理 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参加培训/会议时迟到或早退 会议/培训期间未将手机调至静音 参加外训者未按规定将培训资料(讲义、教材、电子文档等)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罚10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200元/次 扣1分/次 / / 罚30元/次 罚50元/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 罚100元/次 扣2分/次 第二十五条 违反计划和信息管理纪律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业务协办单》协办工作事项未按时完成 《业务督办单》督办工作事项未按时完成 公司办公会布置的临时重要工作事项未按时完成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通报批评 罚200元/项 扣2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0元/项 扣4分/次 计划管理 通报批评 罚100元/项 扣2分/次 各类计划事项 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体系管理违规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审核中出现观察项 流程管理 审核中出现一般不合格项 不能按计划参加和配合业务流程审核、审核中出现严重不合格项 / 通报批评 罚50元/项 罚100元/项 记过 罚1000元/项 扣2分/次 第二十七条 违反工艺纪律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不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的 生产现场图纸和工艺文件的版本或内容有误的 未造成损失的 造成轻微损失的 损失额在1万元以内者 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者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记过 罚50元/次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扣2分/次 工艺纪律 记大过 罚500元/次 扣4分/次 违反工艺纪律给公司造成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 罚1000元/次 第二十八天 工作态度恶劣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玩电子游戏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书籍者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上班时间睡觉、行踪不明、擅离岗位或怠慢工作者 / 经济处罚 罚50元/次 绩效处罚 扣1分/次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工作态度 / 罚50元/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50元/次 扣1分/次 对客户有不礼貌行为引起投诉 对客户有不礼貌行为 1个月引起投诉2次 1个月引起投诉3次 通报批评 记过 记大过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罚200元/次 罚400元/次 罚50元/次 罚50元/次 扣2分/次 扣4分/次 扣6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不尊重、无故顶撞领导,言语过激 同事间争执言行过激 经批评教育后尚能改正,但已造成一定影响 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记过 罚100元/次 扣2分/次 记大过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第二十九条 违反职业道德与操守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违规接受供应商的宴请、馈送 金额在300元以下者 金额在300元以上者 未造成严重后果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 情节严重者,造成影响的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罚200元/次 绩效处罚 扣4分/次 记大过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解除劳动合同 记大过 解除劳动合同 记大过 记大过 记过 记大过 罚1000元/次 / 职业道德与操守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罚1000元/次 / 涂改或调换工作记录者 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故意撕毁公文者 工余料隐匿不缴回者 罚200元/次 罚200元/次 罚200元/次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扣4分/次 扣4分/次 扣4分/次 涂改报销单据或骗报差旅费 金额在1000元以内者 金额在1000元以上者 记大过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解除劳动合同 罚1000元/次 / 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 记大过 罚200元/次 扣4分/次 向公司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罚200元/次 /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罚500元/次 冒用部门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笔迹签发、伪造文件、资料者 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造成损失超过1000元者 罚200元/次 故意造成废品或次品、故意损毁公司财物 记大过 原价赔偿 扣4分/次 解除劳动合同 原价赔偿 / 在职期间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秘密等资料从事同业竞争者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资料等公司商业秘密者 使公司蒙受损失在3000元以内者 使公司蒙受损失超过3000元者 偷盗他人财物价值200元以内者或偷盗公司财物价值800元以内者 解除劳动合同 全额赔偿 在公司内、外散布谣传、恶意中伤公司形象, 记大过 罚款1000元/次 全额赔偿公司损失 扣10分/次 解除劳动合同 / 偷盗财物 记大过 罚款500元/次 扣10分/次 偷盗他人财物价值超过200元或偷盗公司财物价值超过800元者 虚报劳动成果,有意冒领他人工资及财物者 办事不力,玩忽职守者 拒不服从上级主管之合理工作安排者 解除劳动合同 全额赔偿 / 解除劳动合同 记大过 记大过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记大过 全额赔偿 / 罚200元/次 罚200元/次 扣2分/次 扣2分/次 故意损坏生产设备及生产工具材料者 罚1000元/次 / 煽动或积极参与恶意怠工、闹事,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混乱者 罚1000元/次 / 工作时间聚众赌博者 罚1000元/次 / 贿赂公司管理人员 情节较轻(1000元以下) 情节严重(1000元及以上) 罚1000元/次 扣6分/次 记大过 罚2000元/次 扣12分/次 贪污受贿,营私舞弊 解除劳动合同理 罚2000元/次 / 对公司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泄露公司秘密 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记大过 视情况罚1000元/次以下 扣4分/次 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工作失误和差错

奖惩措施 类别 行为 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 绩效处罚 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内的 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的 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内的 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的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记过 罚200元/次 扣2分/次 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记过 罚200元/次 扣2分/次 破坏公司生产工作秩序且情节轻微者 浪费公司财物者 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工作失误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及声誉损失 损失额在1万元以内者 损失额超过1万元以上者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罚100元/次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扣1分/次 通报批评 罚100元/次 扣1分/次 记过 罚500元/次 扣2分/次 记大过 罚1000元/次 扣4分/次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者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及声誉损失超过20000元以上者 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行作业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损失超过20000元者 故意造成废品或劣质品、故意损毁公司财物造成损失超过1000元者 记大过 罚200元/次 / 解除劳动合同 按比例赔偿公司损失 / 解除劳动合同 按比例赔偿公司损失 / 解除劳动合同 全额赔偿公司损失 / 对同事、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威胁、解除劳动合同 恐吓、敲诈、性骚扰、施以暴力且情全额赔偿 / 节较为严重者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拘留10天以上者 因违法犯罪被决定劳动教养或承担刑事责任者 一年内受到4次及以上“记过”处罚或半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记大过”处罚者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清算 清算 解除劳动合同 清算 第四章 管理机构设置和操作流程

第三十一条 机构设置和权限分配

一、总经理负责单项奖惩的政策、标准和方案审批 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提出或审核单项奖惩方案

三、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单项奖惩政策、标准和方案的组织事实、检查和评审公布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提供分管范围单项奖惩方案和响应数据、证据 五、财务部负责单项奖罚方案复核和经济奖惩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操作流程

类别 奖惩事项 着装仪表 办公环境 监督人 全员 全员 提请人或部门 总裁办/人力 总裁办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 总裁办/人力 总裁办 总裁办 总裁办 审核人 / / 批准人 总裁办经理 所有奖惩均填写《员工奖励单》人力资源部或《员工惩经理 处单》进行审批,审批总裁办经理 结束后交于人力资总裁办经理 源部备案,抄送财务总裁办经理 部执行。 总裁办经理 总裁办经理 备注 考勤 行为规范类 / / 信息沟通 接待 就餐 车辆使用 全员 全员 全员 全员 / / / / 宿舍使用 宿舍人员 总裁办/人力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 / 总裁办经理 工作态度 全员 管理总监 职业道德与操守 全员 总经理 工作失误 全员 总经理 培训/会议管理 管理操作类 总裁办/人力 总裁办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管理总监 管理总监 管理总监 总经理 计划管理 信息管理 流程管理 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 总经办 总裁办/人力 总经办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 总经理 专项奖励 伯乐奖 金点子奖 开源节流奖 人力资源部 总经办 管理总监 管理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财务部 财务总监 总经理 罚款200元以内的处罚决定、通报批评,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备注 罚款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和记过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例会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 所有的奖励均由总经理办公例会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 奖罚实施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奖罚信息收集、核实、沟通、汇总,提交公司审定;负责各个部门内部单项奖罚实施指导、监督和控制;负责单项奖罚实施公示。

对员工进行奖励时,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

的,由见证人提出书面证明,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实施。 员工对于奖惩决定有异议而不签字的,由人力资源部注明原因,并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损失赔偿的比例

因员工个人工作失误或差错(非主管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明确提出需要赔偿的,责任人除按本标准相关条款接受处罚外,还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80%; 2、经济损失在500元至2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70%; 3、经济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60%;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50%。

第三十五条 连带责任

员工被处罚时,必要时将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应承担的责任标准如下:

1、经济损失在500-2000元的,直接领导承担应赔偿金额的15%,部分经理承担10%; 2、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直接领导承担应赔偿金额的20%,部分经理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5%;

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直接领导承担应赔偿金额的20%,部分经理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0%;

第三十六条 免除和减轻处罚

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2、 因他人胁迫或诱骗从而导致违纪的。

第三十七条 从重处罚

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胁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管理办法的; 2、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3、屡犯不改的。

第三十八条 单项奖罚数据、记录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持单项奖罚实施有关记录、数据和档案。

第三十九条 奖惩执行和申诉

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对处罚决定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执行。

华通集团

二〇一四年十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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